這幾天鬧的最兇的新聞 我想大概就是
立委鄭麗文 提倡的性工作者合法化
替這些社會角落之聲發聲
很明顯的 昨天根據東X新聞的報導
原本支持鄭麗文的立委 都不敢表態
甚至有男性立委 原本是贊成 但後來 又改口說
只是跟同僚同一陣線 但實際投票 可能會在審慎思考
讓鄭麗文被記者詢問時 臉色發青 一臉就是被扯後腿的臉
只好替這些男性立委說:「因為記者去問 他們怕被影射 多做聯想
所以才沒表態啦」
這件事情 又在一次的証明 台灣立法委員 都是腦殘來著的
表不表態跟男性立委會不會嫖是兩碼子事吧
行得正 也不怕媒體點名啊
豈有 罰娼不罰嫖的道理!!!可以禁陰道 卻不去管那些蠢蠢欲動的
「小頭」 這不是很奇怪 ?? 這跟強暴犯 強姦完女性之後
然後 被宣告無罪一樣
拜託!!台灣 有多少的黑白兩道的人白嫖 不付錢 還要恐嚇收取保護費的
到底應該管束誰 這難道還不清楚嗎
昨天 在新聞上 看到 記者在訪問 一位年約六十歲 在萬華區一帶接客的
私娼 在接受訪問的時候 這位阿嬤 說的聲淚俱下
說自己因為要養孫子 加上現在不景氣 根本找不到工作
自己就算不吃飯 也要顧孫子 而且出來 從事性行業 根本不敢讓小孩知道
而且自知 年紀老邁 一次收費 才400~600元!!!
可是 只要 被警察開單 就等於一整天都白幹 生活過得很清苦
我看到這裡的時候 其實也有點想要哭
因為 這就是 社會現況的無奈 就算自己不吃飯 小孩也是要吃
為何 性工作者不能合法化
相關單位表示 屆時一樓一鳳的情況加劇 會更無法管束
我只能說 我聽他在放屁 !!!
在這個笑貧不笑娼的年代 多少人引進舶來貨
光是金門 馬祖一帶 就被 大陸妹給攻陷
一次40分鐘 3600元 可能還有更低的
這些合法嗎??有誰可以保證他們身上都沒病的??
性工作者合法化之後 相關單位 可以採取登記制
雖然 可能 加入勞健保還有待商榷
但可以為他們 提供一年數次的健檢 以及 保險套
不然就不會有那種 明明有愛滋的外來妹
還被逼著接客 光是想到這種事情
我就不信 男人還舉的起來
況且,
我覺得這樣的經費 並不會太龐大
但相關條例 卻數度叩關失敗 原因在於 台灣人民對於這樣的舉動
態度仍舊是保守的
可是 換個角度的 沒有這些性工作者 你男友或是老公就不會偷吃
不會 對別的女人有衝動 不會完全不會
他可以用一些金錢 解決 他的性需求
但如果包二奶 養情婦 你的錢還得跟這些二奶一人一半
最糟糕的事 你的老公 也要跟人家一人一半
試問……… 到底是哪一種比較嚴重啊???
而且 性工作者的存在 可以降低 台灣的性犯罪率
提高女性出遊時的安全性 我真的覺得沒什麼不好的啊
會亂搞的男人 還是會亂搞啊 女人真正要擔心的事
老公會不會變心 也有許多女人在繁忙的家務 以及 生完孩子後
性致缺缺大有人在 也是睜一隻眼 閉一隻眼的讓老公出去玩
有拿錢回來養家就好了
這不就是台灣家庭的現況嗎?
今天看到一篇報紙社會
最擔心性工作者合法化的其實的執法單位
為何 因為 這樣他們就無法去開罰單 少了一大筆的收入
光是萬華一帶 就有幾百名的私娼個體戶
其他各縣市 就不在少數 合法化之後 這些警察
還能白嫖?還能收保護費?開罰單?
當然 不行啊 所以抵死都不會讓這條法案通過啊
光想到就覺得可笑 這就是台灣司法單位的詬病
「好康道相報」 哪可能就這樣讓這肥羊給跑了
這就是性工作者的悲哀
鄭麗文加油 !!!希望你的提案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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